AEO

AEO(经认证的经营者)概述

在美国遭受“9/11”恐怖袭击之后,许多国家/地区已联合起来打击恐怖主义,美国提出的C-TPAT和CSI(集装箱安全倡议)也是这一倡议的一部分。欧盟于2006年12月修订了《共同体海关法》及其实施条款。它们为符合货物安全合规标准的贸易商(授权经济运营商)提供优惠的通关程序。AEO体系于2008年1月1日生效。此外,自2009年7月1日起,贸易商必须向海关当局预先提供进出欧盟关税区的货物信息。经AEO认证的公司将获得简化通关程序的途径,我们的欧洲子公司已经申请并正在为该体系做准备。

我们在日本采取的方针

200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《海关法》,旨在修改现行的“简化出口报关程序”。这项新法律是日本版的AEO计划,为符合其高合规标准的出口商提供优惠待遇,并建立了获得此类优惠待遇的资格制度。
日本通运于2008年获得授权,成为首家获准从这些新程序中受益的全国性公司。我们确保合规管理的执行,使保税仓库业务和海关手续都能准确无误地进行。

我们的全球方针

在欧洲地区,日本通运(荷兰)B.V.被海关当局选为该体系的试点公司之一,并于2008年5月成为欧洲首家获得授权的日本公司。日本通运多年来的稳健表现赢得了海关人员的信任。

我们在意大利、爱尔兰、德国、波兰、捷克共和国、匈牙利、奥地利、西班牙、英国、比利时和法国的集团公司也已获得授权。此外,我们在韩国、加拿大、台湾、印度、泰国、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集团公司也已获得授权。

授予此资质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:

  • 报关业务操作合规
  • 为物流和报关业务程序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
  • 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
  • 实施适当的安全管理系统
返回质量/安全/环境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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